持旅遊簽證工作 5中國女公關被控
■5名逾期逗留及無工作准證的中國女郎披頭散髮,
穿著露肩短裙及高跟鞋被庭警押上庭。
(檳城7日訊)華裔男子因聘請持旅遊簽證中國女郎當女公關,而與5名逾期逗留及無工作准證的中國女郎一起被控上推事庭。
這5名皆27歲的中國女子,週一上午披頭散髮,穿著露肩短裙及高跟鞋被庭警押上庭。
42歲的男被告謝耀強,被控於2011年1月22日凌晨3時30分,在車水路城中城一間娛樂場所聘請3名無工作准證的外籍人士工作,因而觸犯1959/63年移民廳法令55B(1)條文。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,可被罰款每名外勞不超過1萬令吉,或監禁不超過5年,或兩者兼施。
這5名皆27歲的中國女子,週一上午披頭散髮,穿著露肩短裙及高跟鞋被庭警押上庭。
42歲的男被告謝耀強,被控於2011年1月22日凌晨3時30分,在車水路城中城一間娛樂場所聘請3名無工作准證的外籍人士工作,因而觸犯1959/63年移民廳法令55B(1)條文。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,可被罰款每名外勞不超過1萬令吉,或監禁不超過5年,或兩者兼施。
僱主也被控
2名分別來自江西及湖南的女被告艾燕燕和林瑩,被控於2011年1月22日凌晨3時13分,在車水路城中城一間娛樂場所,被發現逾期逗留大馬,觸犯1959/63年(2002年修訂)移民廳法令第15(4)項條文,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5(1)(C)項條文被判。
在此條文下,一旦罪成者,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,或監禁不超過5年,或兩者兼施。
在此條文下,一旦罪成者,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,或監禁不超過5年,或兩者兼施。
不認罪保外
另3名分別來自廣東、山東及河南的女被告鄧麗麗、胡宜花及李燕燕,則被控於今年1月22日凌晨3時30分,在車水路城中城一間娛樂場所,被發現持著旅遊准證來馬當女公關,觸犯1963年移民廳條例39(B)條文。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,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,或兩者兼施。
6名男女被告在庭上皆否認有罪,副檢察司希瓦建議,讓每名女被告各由兩名大馬人,以5000令吉擔保出外,被告代表律師莫爾友則要求由一名大馬人來擔保被告。
隨後,推事諾艾妮允許每名被告由一名大馬人,以4000令吉保釋出外,法庭也將扣留5名女被告的護照,而此案訂於本月11日過堂。(人名皆譯音)
6名男女被告在庭上皆否認有罪,副檢察司希瓦建議,讓每名女被告各由兩名大馬人,以5000令吉擔保出外,被告代表律師莫爾友則要求由一名大馬人來擔保被告。
隨後,推事諾艾妮允許每名被告由一名大馬人,以4000令吉保釋出外,法庭也將扣留5名女被告的護照,而此案訂於本月11日過堂。(人名皆譯音)
又是持旅遊簽證却非法逾期逗留,难怪中国身为强国,护照却是去到哪里都会一查再查,而且子民都不受欢迎!哈哈哈哈!!
这些好听的就叫“公关”,其实还不是坐台的“陪酒鸡”!哈哈哈哈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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